一、捐赠原则
捐赠以自愿为原则,不限金额,不限形式,捐赠款物用于学校教育事业发展。
尊重捐赠者意愿,对于指定用途的捐赠,按照捐赠人意向安排使用;对于非指定用途捐赠,由学校统筹用于支持学校建设与发展。
二、捐赠项目
为满足不同捐赠者的意愿,设立以下捐赠项目:
1.学子成才项目。学子成才项目旨在为晴川学子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全面支持学校创新性人才培养,支持学生的全面发展。包括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创业基金、学生发展基金等。
2.教师发展项目。教师发展项目旨在为教师提供良好的教学科研环境,激发优秀师资不竭的创造力与思想力,实现学术卓越,推进科技创新。包括各类奖教金和科研资助基金。
3.校园建设项目。校园建设项目旨在更好地支持学校的校园建设,培养人文关怀文化,共同营造美丽的校园环境。包括资助已建、在建和待建的各种建筑物,校园景观、绿化项目的建设、修缮、改造等,校友林认捐、座椅冠名认捐、教学空间升级、运动与安防设施等。
4.文化建设项目。文化建设项目将主要用于资助师生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充实校园文化景观等。包括文体活动基金、校园文化景观等。
5.发展基金项目。发展基金旨在汇集给学校的非限定用途捐赠,灵活用于与学校和学院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包括学校发展基金、二级学院发展基金及校友发展基金等。
6.社会服务项目。旨在向突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师生、校友及社会人士提供及时、有效的援助,传递人道主义关怀,帮助危困渡过难关。
7.捐赠者认为合适的其他项目。
三、捐赠方式与途径
1.银行转账
账户名称:武汉晴川学院教育基金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武汉洪山支行
银行账号:42050112710800000205(捐赠时可附言注明:捐赠人姓名、毕业院系及年级、联系方式、企业名称等)。
2.在线捐赠
扫码下方二维码或通过武汉晴川学院官方网站、校庆专题网或武汉晴川学院校友会、基金会官方网站进入在线捐赠平台,支持微信支付、支付宝、银联在线等方式(捐赠时可附言注明:捐赠人姓名、毕业院系及年级、联系方式、企业名称等)。

3.现场捐赠
现金捐赠可至基金会秘书处进行办理。
实物捐赠及其他捐赠(如无形资产捐赠)由资产设备管理处代表学校接收。
四、捐赠鸣谢
学校将以多种形式回馈与答谢捐赠者,具体形式如下:
1.捐赠均记入学校捐赠名册,并根据捐赠者意愿予以公布。
2.通过颁发捐赠证书、授予冠名权、举办捐赠仪式等方式对捐赠者进行鸣谢。
3.学校教育基金会可开具捐赠票据,捐赠人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享受税收优惠(税前抵扣)。
4.其他鸣谢方式或未尽事宜,由捐赠方与校方另行商定。
五、免税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明确如下:个人捐赠的捐赠额未超过其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
关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六、联系方式
校友工作办公室 :田老师 027-87934500/13808610827;何老师 027-87934500;
教 育 基 金 会:靳老师 027-87934500